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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评价研究

2023-04-17 15:24:04   来源:太阳信息网|0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为新时代独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评价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独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评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厘清全局关系,理性审视多重变量,深化认识本质规律,推动其优化发展,提升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评价方法

新时代教育质量评价改革是推进独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要在遵循教育的基本规律、创新创业教育的特殊规律、独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的生成规律的统一中实现对独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评价的系统把握。一方面,要重视量化评价。量化是指标支撑,量化的目的是为了揭示教育质量层次,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在独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评价中,量化评价侧重于独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中可以量化分析的方面,如教育投入的数量、实践开展的频次等可计量内容。量化评价决定了教育方向准不准、教育效果好不好、教育趋势对不对等不便用数量表达的内容。要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灵活选择评价方式,既要把握独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质与量的界分,又要充分发挥评价主体的主观能动性。量化评价要符合统计学规律并科学选定量化指标且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防止盲目将教育现象简化为一系列数据的定量分析不仅耗费资源且毫无价值。另一方面,要注重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侧重于全局性的教育现状表达,综合评价是立足全局的全域性评价,是对独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进行全员、全方位、全体系的全要素评价,具有全面性、系统性和综合性的特点。健全综合评价,评价对象应覆盖全面,评价内容应相对完整,评价指标应尽量齐全,在指标体系的构建上要突出核心指标并注重整体协调性。

独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评价的具体路径

近年来,独立院校对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评价在实践中汲取了一些宝贵经验,但是还存在评价目的功利化、评价主体一元化、评价标准单一化、评价依据片面化等问题。推进独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评价改革,要提高其科学性、专业性和系统性。

实现质量评价目标价值追求。当前独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评价较为功利,尚存在为评价而评价的现象,因而迫切需要推动评价的目标价值追求转向。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育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时代新人,彰显独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精神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广度与深度,避免独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急功近利倾向。明确独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评价的合目的性。评价的目的不是评价本身,而是要通过评价发现问题,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最终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独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是为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的强国之需的长远目标。评价应把握时代特征,聚焦真实质量,引领独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独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评价要合规律性。在独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评价中要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性和教育评价的科学性,既要有国际视野,也要考虑中国实际。质量评价是促进教育改革的利器,但不应过于夸大其作用,应规范评价边界,也不宜过于频繁开展大规模教育评价,避免对独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造成干扰,对于评价结果的使用也不应超出其合理限度。

将多元联动作为考核内容。随着参与到独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的主体日益多元化,当前评价主体的一元化状态容易造成评价结果偏差,需要及时向多元主体考核转向,在总体评价上既要看独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程度,也要看独立学院与政府、企业、社会在创新创业教育上的联动能力。一是围绕教师这一关键主体,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评价的重中之重,同时以评价促进教师提升创新创业精神品质、理论知识水平、教学实践能力,以评价加强普通教师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劳动教育中的意识及改进相应做法,以评价吸引优秀企 业家等各行业优秀人才加盟校外导师团队。二是重视各级党组织在独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的组织领导作用,尤其要以评价方式调动独立学院党政一 把手及分管校领导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主动性,在 机构、人员、场地、经费上提供支持与保障。三是评价教育管理者是否保障师资结构并开展教学管理,是否建立并实施激励保障制度,尤其是创新创业教 育的核心业绩是否纳入教师职称评审范围,学生的 弹性学制、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上是否存在障碍等。

评价标准应分级分类。独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对于大学生的评价存在标准 过于单一的问题,亟须从客体维度形成科学有效的质量评价标尺。第一,重点评价绝大多数大学生是否具备创新精神,这也是独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普及化并满足个人和国家发展需要的重要维度,即培育大学生在学习和工作中运用创新理念的意识并开展 创新实践。第二,评价多数大学生是否具备创业意识。独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的一大优势就是培养大学生主动创业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创新培育发展新动 力,引领更多有为青年想创业、敢创业、能创业、创成业。第三,部分大学生是否具备了良好的创新创业能力是评价的又一维度。独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作为我国创新创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应在理念创新、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和实体创业上取得一定突破。大学生的在校创业率、有效创业率应成为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效果的一个重要观测点。第四,建立多维评价机制,分级分类对独立学院大学生开展评价。根据专业的不同,对于以就业、升学、创业为不同毕业走向的大学生开展分类评价。

评价标准要考量平台等资源。独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评价更偏重于赛事等显性成果的评价,对创新创业教育过程及其依托载体的关注还不够,容易导致评价结果的失真,需要及时向显性隐性成果并重转向。其一,课程建设直接关乎独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要重点评价独立学院是否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独立学院必修课体 系,且在课程设置上是否完备,是否编写或引入高质量教材。其二,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是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关键着力点。独立学院应打通培养计划和课程平台,“建立健全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紧密结合的教学体系,在专业教学中更加自觉培养学生勇于创新、善于发现创业机会、敢于进行创业实践的能力,将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评价要关注各独立学院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竞赛等赛事中取得的优异成绩,还要关注赛事的普及面、赛后项目的落地率等;要看各独立学院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数、立项率和大学生在项目研究中的论文发表数量和发明专利数量,更要看专创融合度、师生合作度、产教融合度和资源转化率;要看校内外创新创业实训基地的数量与开放度、创业孵化 基地的入驻率和孵化率,更要看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效果并考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产业化和社会化的情况。

作者: 唐燕勤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本文系广西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民办高等教育专项课题“互联网+法律”背景下独立学院法学人才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保障和提升机制研究(2021ZJY689)”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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