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监管理念,优化执法方式,利用无人机、自动监控进行非打扰式检查,进一步压减不必要的现场执法,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周口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实施以来,目前鹿邑县已有17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
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是指在生态环境监督执法中,对符合本制度规定准入条件的排污单位,实行免除、减少现场检查等正面激励措施的单位名录。
近年来,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鹿邑分局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落实,根据行业类别和纳入条件,结合日常执法检查、信访举报等情况进行分析、筛选、梳理企业详情,对超标、重点行业绩效评级降级等类企业及时移出正面清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纳入。同时,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鹿邑分局积极开展帮扶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做到有需要送服务,无需要不干扰。(刘攀登、张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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