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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睢县检察院督促保护农资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案例

2024-09-27 16:03:46   来源:今日热点网

近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五大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共同举办的“2023年度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评选结果正式对外公布,共评选出精品案例20件、典型案例29件、优秀案例80件。我省共有13件案例入选,其中精品案例1件,典型案例5件,优秀案例7件,入选总数位居全国第二。我市睢县检察院督促保护农资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

“2023年度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评选活动是全国范围内唯一一家由学术机构评审的公益诉讼精品案例。本年度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主办,西北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湘潭大学公益诉讼检察理论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共同举办。2024年1月20日评选活动启动以来,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969个单位共报参评案例1636件。经过五轮评审,最终评出精品案例20件、典型案例29件、优秀案例80件共计129件。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事关民生福祉,事关社会稳定,开展农资安全“小专项”,是检查机关充分落实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举措,

检护民生与粮食安全一路同行

2023年9月22日,睢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一条来自,“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提交的关于某农资销售过期农药的问题线索,经过部门干警研讨,该线索可能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严重影响农资市场安全等问题,损害了公共利益,符合立案调查的条件。2023年9月27日,睢县人民检察院对该线索进行立案调查,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研讨会,研讨制定调查方案,及时组织干警,对涉案门店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同时联合农业农村局,开展农资安全,“小专项”行动,抽查了数十家农资门店。

经抽查发现,有十家农资经营门店存在售卖超过质量保证期农药的情况,且均未能提供近两年的农药进销记录;其中一家农资经营门店小麦种子未备案;四家农资经营门店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等问题。

这些违规违法行为,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重危害了粮食安全,睢县农业农村局对此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却没有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2023年10月8日,睢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睢县农业农村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对辖区经营不规范的农资门店进行限期整改,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全力保障农民群众农业生产用种用药安全,检察建议发出后,睢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履行职责,对全县农资市场进行“突击式”大排查,

截止2023年10月13日,睢县农业农村局,拉网排查农资门店共计423家,对存在问题的经营主体,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与全县农资经营部门签订三份经营主体责任书,同时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2023年10月16日,睢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对整改后的农资门店,进行跟进“再”调查,并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邀请志愿者参与整改效果评估和跟踪观察,目前问题农资门店已全部整改到位。

睢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能动履职,强化检察监督,深入推进“检护民生”行动,深化农资领域法律监督工作,不断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为服务全县农业生产安全提供公益诉讼检察保障。(孔德功 王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