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2023年1月,保险公司接到客户李女士的监管举报,称业务员在销售保单时销售误导,告知购买的保单大病小病都能保,没病就当做存钱可以随时领取,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保。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接到投诉积极展开调查,未发现业务人员销售误导,投保环节符合相关要求。调查中客户不配合接听电话,要求加微信沟通,每询问客户一个问题,客户要等很久才会答复,并拒绝进行面谈。后通过多方打听沟通,工作人员见到客户本人,经与客户沟通中,客户表示因疫情原因失去工作,没有经济来源无力缴纳保费,在网上看到可以“代理退保”的信息,于是就想到自己的保单,想要全额退保。代理公司表示只要按照他们的要求做,可以帮助她达到目的,并只收取她少量的“手续费”。
案例分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合同一旦退保,将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退还消费者,消费者在失去风险保障的同时,已交保费也可能受到损失。
李女士通过第三方“代理退保”机构处理退保事宜,不仅要承担盲目退保带来的风险隐患,更是会付出高额的代理退保手续费,失去保险保障的同时,更是得不偿失。
富德生命人寿江苏分公司风险提示您:
1、不要盲目退保,退保后不仅会失去保险保障,更会使自己的经济受到损失。在未来投保时,消费者也可能因身体、年龄等变化,面临保费的上涨甚至是拒保的风险。
2、理性维权,远离“代理退保”骗局,一些打着“全额退保”旗号的不法分子,唆使客户退保后收取高额的手续费,有甚者更是让客户“撤旧投新”再从中赚取保单佣金。
3、妥善保管本人身份证、银行卡、金融保险合同凭证等资料,不要将带有本人身份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及家庭单位等信息透露给他人,避免经济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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