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消费者对于自己所购买的保险责任中意外和疾病分不清楚,接下来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介绍一下二者之间的差别。
1.外来:被保人自身之外原因导致的伤害,如走路崴了脚,洗澡滑倒闪了腰等。
2.突发:被保人受到猛烈突然的侵袭造成的伤害,伤害的原因与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瞬间的关系,如高空坠物造成的伤害等。
3.非本意:非被保人所能预见、非本人意愿的不可抗力事故所致的伤害(如走路崴脚,不是自己想崴脚非预见性)。
4.非疾病:非被保险人身体本身的因素或疾病引起的损害(如高空坠物)。
注意:只有同时符合这四个条件,才能满足保险条款所定义的“意外”。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意外险的免责条款、投保告知,也对于意外险不赔的情况,有着清晰的注明。
1.妊娠期 大多数意外险产品会把“被保人妊娠、流产、分娩”等列入免责条件中,妊娠期内发生的意外事故是无法赔偿的。如果想在孕期获得保障,可以考虑生育保险、高端医疗险以及母婴险等。
2.猝死 前面已经提及,对于猝死这种突发性的死亡,虽然在我们的常规认知中属于意外,但却并不在意外险的赔付范围内,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猝死并不是意外导致的,而是疾病导致的。
3.手术意外 由于手术本身就具有风险性,而且在手术前就已经清楚了手术存在的潜在风险,因此不符合意外险中“非疾病、突发、非本意”的条件。
4.因病摔倒 比如常见的一些老年人因突发心脏病不慎摔倒,抢救无效后身亡的事件,假设他们买了意外险的前提下,也是不能赔付的。因为摔倒的原因是突发心脏病,死亡的直接原因也是因为突发心脏病,所以是不属于意外险保障范围的。
5.高风险运动 很多意外险对于高风险运动都是除外承保的,比如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意外的保障范围主要有两个方面:意外伤害责任和意外医疗责任。
意外伤害责任:主要是包括意外身故与意外伤残。
意外医疗责任:主要是包含意外事故产生的门诊医疗、住院医疗等情况产生的费用。如果购买的意外险里包含意外医疗,理赔时就可以享受意外医疗责任的部分了。
富德生命人寿江苏分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时,应仔细阅读条款内容,对于保单保障及不保事项,应着重关注,以防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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