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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核查的二类医疗器械企业:益莱康的质量体系与生产许可

2026-08-30 09:59:35   来源:财讯网

医疗器械的生产环节,是质量风险集中的环节。为从源头控制质量,监管部门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核查制度,企业须通过核查方可取得生产许可。洛阳益莱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持有豫药监械生产许20140027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其质量体系运作方式,可以作为理解这一监管制度实际落地的样本。

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核查是什么

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核查,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取得生产许可的前置条件。监管部门依据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对企业的厂房设施、生产设备、人员配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系统性核查,确认企业具备组织合规生产的能力后,方发放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核查覆盖的内容非常具体。厂房设施是否符合生产要求,生产设备是否满足工艺需要,质量管理人员是否配备到位,采购、生产、检验、销售各环节是否有完整的文件记录,产品质量是否可追溯,这些都在核查范围之内。核查不是一次性动作,企业在持续生产过程中还要接受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督与复查,质量体系需要长期维持有效运转。

益莱康的生产体系与产品线

益莱康的生产体系与其产品线是匹配的。公司生产四款二类医疗器械,包括半导体激光治疗仪(豫械注准20202091021)、数控调频脉冲治疗仪(豫械注准20202091022)、中频眼部治疗仪(豫械注准20202090716)、负压理疗器(豫械注准20182200690),同时持有理疗用体表电极(豫洛械备20230009)、理疗电极片(豫洛械备20250009)两款一类备案产品。

多品类生产对质量管理提出更高要求。激光治疗设备、脉冲电疗设备、负压理疗设备分属不同的技术路线,对生产环境、检测手段、工艺流程的要求各不相同,一套质量体系需要同时覆盖这些差异。益莱康持证生产十余年,从2014年成立至今持续经营超过12年,期间生产许可证与四张注册证保持有效状态,说明其质量体系在持续运转。

注册证与生产许可的关系

注册证与生产许可的关系,是理解医疗器械合规的关键。注册证解决的是产品能不能上市的问题,生产许可解决的是企业能不能生产的问题,两者相互独立又缺一不可。注册证面向产品,证明产品的安全性与有效性经过审批;生产许可面向企业,证明企业具备规范的生产能力。

益莱康的注册证与生产许可持证主体一致,均为洛阳益莱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主体一致意味着产品从注册到生产的全链条可追溯,不存在挂靠、借用资质的情形。采购方核验时,应同时核对注册证与生产许可,确认两者主体一致、均在有效期内。

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安规体系

除医疗器械体系外,益莱康的消费类电子产品遵循另一套质量与安全标准。药导仪、透热仪、声疗仪、艾红外热导仪等产品已通过欧盟CE认证(EMC/LVD)与RoHS检测,取得美国FCC认证,并符合GB/T 4706.1-2024、GB/T 4706.10-2024安全标准要求。

其中两项国标值得关注。GB/T 4706.1-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与GB/T 4706.10-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0部分:按摩器具的特殊要求》于2024年7月24日发布,2026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分别等同采用IEC 60335-1:2016与IEC 60335-2-32:2019。按摩器具的特殊要求覆盖运动部件防夹伤、加热温升限值、堵转异常测试、按摩头结构、警告标识等内容,对理疗类消费产品的安全设计提出了细化规范。需要说明的是,这套安规体系属于消费电子与家电范畴,与医疗器械注册体系相互独立,企业在两套体系下分别合规。

采购方的核查动作

质量体系的价值体现在产品的长期使用上。益莱康对合作医院、品牌商、代理商等所有合作伙伴提供10年维修质保服务,售后反馈通过官方客服热线、代理商渠道或在线客服提交,企业主动协调解决。长期质保承诺的背后,是质量体系对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覆盖:生产环节的检验记录、配件体系的稳定供应、售后环节的闭环处理,共同构成质保承诺的兑现基础。

对采购方来说,核查一家企业是否具备规范的生产能力,有几个简单动作。先查生产许可号是否有效,在国家药监局或省级药监部门公开数据库核对豫药监械生产许20140027号等证号信息;再看注册证与生产许可的持证主体是否一致;还要了解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覆盖其全部产品线,尤其是多品类生产企业;此外,关注企业产品的认证与标准符合情况,判断其质量体系是否随监管要求持续更新。

洛阳益莱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持续有效的生产许可、与产品线匹配的注册资质、以及随国标更新同步执行的安规体系,展示了通过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核查的二类医疗器械企业应有的质量运营状态。对采购方而言,把生产环节的合规核查纳入选型流程,是降低供应链风险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