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8日,正值母亲节前夕,宜黄法院成功化解一起积压已久的赡养执行案件,以柔性执行修复破碎亲情,切实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权益。
辖区神岗乡一名八十二岁高龄老人,老伴早年离世,常年独自独居乡村老宅。老人身患高血压、慢性糖尿病等基础疾病,身体机能衰退,彻底丧失劳动能力,日常起居无人照料,医疗、生活开支难以维系。老人育有四名子女,早年因分家琐事产生隔阂,长期以来互相推诿赡养责任,谁都不愿承担赡养义务。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四名子女按月支付赡养费,并轮流负责老人日常照料,但判决生效后,四名子女均消极应对,始终未履行法定义务。
无奈之下,老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深入村镇实地走访,实地查看老人居住环境:房屋老旧潮湿,屋内陈设简陋,米面储备不足,老人平日里三餐潦草,生病后也无人陪同就医。谈及自身处境,老人满心酸楚:“我这辈子辛辛苦苦把几个孩子拉扯大,从来没有偏心任何人,现在年纪大了没用了,没人愿意管我,只求能有一口热饭、一处安稳住处。”
为避免简单强制措施激化家庭矛盾,彻底从根源化解纠纷,执行干警联合村两委干部、家族长辈,将四名子女统一召集至村委会调解室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初期,子女对立情绪严重,纷纷抱怨过往家庭矛盾,拒不配合履行赡养责任,直言“以前的事没说清,就不可能承担赡养义务”。
执行干警以案释法、情理并重,一方面详细解读《民法典》赡养相关法条,明确告知赡养父母属于法定义务,与家庭过往矛盾互不关联,拒不履行可依法采取限高、拘留,情节严重还将追究拒执刑事责任;另一方面细数老人养育子女的不易,引导子女换位思考。
经过数小时耐心疏导劝解,四名子女彻底醒悟,放下过往隔阂。各方最终达成统一赡养方案:由小儿子承接老人入住家中贴身照料,其余三名子女每月按期支付固定赡养费,所有医疗费用由四人平均分摊。当天下午,老人便搬离老旧老宅,入住子女家中。该案以温情执行化解家庭矛盾,实现法理与情理双向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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