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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流量”到“留量”:苏超赛后评估的部门责任如何配置

2026-04-30 17:22:54   来源:看点时报

一场群众性足球赛事,能迸发多大的能量?2025年,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苏超”)以85场比赛吸引现场观众243.3万人次、线上观看量突破22.2亿次,全省重点赛事带动消费超35亿元。这组数据背后,是赛事从体育竞技跃升为城市品牌的生动实践。然而,当赛时的欢呼声渐渐散去,一个更根本的问题浮出水面:如何科学衡量一场赛事的经济、社会与文化产出?谁来为这份“成绩单”负责?赛后评估,正是群众性赛事从“流量”走向“留量”的关键制度环节。

从“苏超”的实际运行看,赛事由省体育局与各设区市政府联合主办,省足协与省体育产业集团参与承办,文旅、商务、统计等部门依职能协同参与。这一架构保障了赛时的高效运转,但赛后评估涉及体育竞技、文旅带动、商业消费、社会影响等多维度数据的统合,需要一个明确的牵头部门和一套规范的协作机制。值得关注的是,江苏已有前瞻性政策布局。2025年11月,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赛事经济提振体育休闲消费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标准化体育赛事效益评估体系”,由省体育局牵头、多部门协同推进。这是从制度层面回应评估难题的重要信号,也为赛后评估责任的配置指明了方向。

解决赛后评估的责任配置,关键在于回答三个问题:谁来牵头?谁负责配合?依据什么标准?从“苏超”的行政分工看,省体育局作为赛事主办方之一,最贴近赛事组织全流程,由其承担评估牵头职责最为合理。但“合理”需要制度的确认。可行的路径包括:在《江苏省贯彻〈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中增设“赛后评估”专条,明确省体育局在赛事结束后60日内召集文旅、统计、商务等部门启动综合效益评估;或由省级层面出台《群众性体育赛事综合效益评估办法》,对牵头职责、评估范围、启动程序等作出系统规定。与此同时,各部门的配合义务也应依法明确:文旅部门负责游客量、景区引流、品牌传播等指标;商务部门负责消费拉动、票根经济转化等数据;统计部门提供数据采集方法和分析支撑,逐步将“赛事经济贡献度”纳入地方统计调查制度;财政部门配合赛事成本归集与公共投入效益分析。在此基础上,可引入银联异地消费数据作为第三方客观依据,对赛事消费规模进行交叉验证。浙江城市篮球联赛(“浙BA”)赛前由12部门联合印发促消费行动方案的做法,为“事前定责、赛前配置”提供了可复制的参照。

评估标准是责任落地的最后一环。一份完整的评估指引应至少涵盖:评估指标维度(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文化效益、赛事质量)、数据归集口径与报送格式、大数据采集的授权与规范、评估报告的撰写与公开义务。同时,应建立评估结果的应用闭环——将评估结论纳入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并作为下一年度赛事经费拨付和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只有当评估成为有刚性约束、有反馈回路的“规定动作”,部门协同才能从“被动应付”走向“主动参与”。

“苏超”的成功实践,还体现在其通过政策制度将有效经验及时固化。首届赛事落幕仅三天后,江苏省政府即出台相关意见,这种“实践探索—政策回应—制度固化”的快速转化机制,使得赛事的成功经验得以延续和推广。从消费者端的反馈来看,现场观众普遍能感受到体育局的赛事组织、公安局的安保疏导、文旅局的景区优惠、市场监管局的消费规范,“部门之间的配合是比较顺畅的”。一位从无锡自驾到南京观赛的观众,享受了凭门票免费停车的优惠;从苏州跨城观赛的球迷,体验了凭球票免景区门票的福利。这些细节虽小,却是“体育+文旅”协同治理在消费末梢的真实投射。

“苏超”已成长为赋能地方发展的标志性群众赛事,但其可持续发展不能仅靠赛时的流量效应。赛后评估的制度化、法治化,是赛事从“现象级”走向“常态化”的关键基础设施。这一制度建设的核心,正是明确部门责任配置——谁来牵头评估、各部门配合什么、依据何种标准执行。江苏的实践已经迈出了坚实一步:政策层面有《关于加快发展赛事经济提振体育休闲消费的意见》的前瞻部署,实践层面有“苏超”多部门协同的丰富经验,制度层面有修订实施细则和出台评估办法的具体路径。当赛后评估不再是临时协调会上的附加议题,而是写入部门职责、纳入绩效考核的法定程序时,“办好一场赛,带活一座城”的长效价值才能真正落地。这既是“苏超”从一场赛事成长为一个城市IP的底层逻辑,也为全国群众性赛事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复制的“江苏样本”。(作者: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赛事文旅法治保障研究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