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背景
客户是一家专业的家用塑料制品制造商,在越南设有成熟的生产基地。
随着市场拓展,客户计划利用越南子公司的经营利润,在泰国投资新设一家工厂,投资金额2000万美元,以升级产品线并贴近消费市场。
客户痛点
1、误判为“无需报告”的境外操作
客户认为境外子公司用自有利润再投资,纯属“境外事务”,不了解需向原境外投资备案审批部门履行事后报告的法定义务。
2、担忧触发重复审批
当知悉需报告后,客户又担心这会像首次ODI备案一样复杂,尤其不清楚再投资金额多大会引发冗长的审批,影响商机。
解决方案
1、合规路径规划与澄清
首先向客户明确无需对ODI境外投资进行重新备案,消除其对于需要重复审批的顾虑,只需要向原商务部门或原发改委报告即可。客户本次再投资项目金额小于3亿美元,因此仅需向原商务部门报告,无需报向原发改委。
2、关键报告材料准备
大旗财税协助客户系统性地准备报告材料,对项目申报提供有效的专业意见支持,突出“利润真实性”及“项目合规性”,形成逻辑严密的报告文件。
3、合规闭环管理与长效支持
大旗财税组建专项团队,向商务部门实施报告同时,帮助客户海外商务落地,为客户实现从国内审批到海外运营的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