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公安机关政治工作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落实政治工作行动计划,罗源县局党委坚持“强落实必先强作风”,围绕市局队伍管理“五项举措”,学习借鉴市委提级巡察立整立改措施方法,深刻领悟榕盾“四微行动”精髓,按照“什么问题严重就整治什么问题”原则,推动实现“解决一件事向解决一类事”延伸,针对内务顽疾,创新“微巡查”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推行“驻点巡查+双随机检查”模式,由分管队伍建设局领导带队开展内务“微巡查”,检查党建、政工、保密、公务用枪、执法规范、治安管理、警务保障等工作,全面提升队伍作风建设。截至目前,累计对霍口派出所、城关派出所、鉴江派出所、松山派出所及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交通管理大队等单位开展内务“微巡查”6场次,梳理反馈3个方面9类问题,细化分解为76项184个具体责任事项,均已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全部整改到位。

专班统筹,夯实工作基础
县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强化内务条令、推行“微巡查”专班,制定《“抓内务条令强作风”工作方案》,设置内网专栏,明确“查问题、改不足、治根源”全流程责任。整合三类标兵库与专班力量,组建专业化内务“微巡查”队伍库,从中按需抽调巡查人员。

分类巡查,精准排查隐患
创新推行“驻点巡查+双随机检查”模式。由分管队伍建设局领导带队,“驻点巡查”对存在队伍问题的单位采取“集中检查+灵活随访”方式,单次驻点周期约一周,实体进驻2-3天,确保问题查深查透;“双随机”检查每月从派出所、内设科室大队中,各随机抽取1家被检单位,从巡查队伍库随机抽选检查人员。

闭环整改,做实后半篇章
为做好内务“微巡查”后半篇文章,规范反馈整改全流程,压实整改责任、提升整改质效,构建“发现—反馈—整改—提升”闭环管理体系,县局出台《罗源县公安局内务“微巡查”反馈与整改工作规定》,构建“发现—反馈—整改—提升”闭环管理体系,通过规范问题反馈与流程管理、强化整改落实与过程管控、严格跟踪督办与验收销号,压实整改责任、提升整改质效,推动工作走深走实。

严用成果,健全长效机制
内务“微巡查”问题坚持“即查即通报、即改即闭环”,严格运用《深化队伍管理七项措施》,建立干部画像“七本账”及配套“三个库”,截至目前,我局共有90人入库,其中英雄榜13人,群英谱25人,服务为民标兵42人,内务条令标兵6人,执法规范化标兵4人,83个次单位列入正面清单,53个次单位列入负面清单。同时,将内务“微巡查”结果直接与日常管理、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深度挂钩,以实绩实效衡量工作成效,切实把内务“微巡查”成果转化为队伍建设长效动能,以"秒响应,护安宁,我是罗源110,当好人民的保护神"的使命担当,为罗源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为全县公安工作奋勇争先提供坚强队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