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日至2月14日,武汉大学法学院“驭算明规,法护就业”职场算法歧视法律规制调研队奔赴湖北省襄阳、宜昌、十堰等地,深入司法机关、民营企业与求职者群体,开展专题调研活动。
2月2日,实践队员龚聂明暄走进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检察院,与检察官聂晓莉开展访谈。在访谈中,队员了解到,目前检察机关主要通过公益诉讼和支持起诉两种职能介入算法歧视治理。公益诉讼聚焦招聘环节的显性歧视,通过大数据筛查抓取“限男性”等违法关键词;支持起诉则针对在职员工遭遇的绩效算法压榨等问题,帮助处于证据弱势的劳动者调取后台数据。

2月12日,实践队员王紫奕与湖北省宜昌市某旅游企业的办公室主任访谈。受访者表示:“我们也知道算法工具效率高,但一是买不起,二是怕算法有偏见。”该企业使用较传统的方法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招聘启事需经办公室主任亲自审核,杜绝歧视性表述;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全部张榜公示;员工对结果有异议可在3日内申请复核。

2月12日,实践队员程甜甜通过线上方式采访27岁的求职者程晶晶。受访者表示,AI算法的决策过程不透明,求职者有时连“为什么被拒”都无从知晓。她希望企业能在AI初筛后设立人工复核环节,“让被筛掉的人有机会为自己争取一下”。谈及维权,程晶晶态度坚决:“如果因为算法失去机会,我一定会找HR问清楚。AI不是终端决策者,人和人之间的沟通才能看清本质。”不过她也坦言,多数求职者并不了解算法逻辑,更不知道如何收集证据。
2月14日,实践队员李紫瑶来到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庭长王洪进行交流。该院目前尚未受理过独立案由的就业歧视案件,劳动者的歧视主张大多出现在于劳动合同解除、调岗调薪等劳动争议中。受访者表示,劳动者很难拿到企业的简历筛选记录、用工决策依据,能提供的多是言词证据,证明力有限。
针对未来算法在就业管理中比重持续升高趋势,王洪建议司法层面提前布局:一方面需明确算法歧视认定标准,对算法进行穿透性审查,防止企业以技术中立为借口规避责任;另一方面要合理分配举证责任,让用人单位和算法提供方证明算法设计不存在歧视因素。他强调:“法院也要提升专业能力,要么培养懂算法的复合型法官,要么引入技术鉴定机构,为案件审理提供支撑。”

从求职者的无奈遭遇到民营企业的务实坚守,再到司法机关的监督探索,此次调研勾勒出职场算法歧视治理的现实图景。实践队员们把一线访谈的鲜活素材和青春的思考转化为调研报告,为完善算法治理规则、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贡献青年智慧。正如实践队员龚聂明暄在札记中所写:“算法时代的公平就业保障,道阻且长,但行则将至。”(投稿人:赵若萱 张胤岑 李抑若 杜云昊 毛子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