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8日至2月12日,武汉大学法学院“驭算明规,法护就业”实践队前往广东省各市开展了实践调研。调研期间,队员们在广东固法律师事务所、广东省惠州市华贸大厦、广东省惠州市金山湖中心等地开展了访谈调研工作。
1月30日,调研队员李抑若拜访广东固法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团队负责人陈泽伟律师,在广东固法律师事务所展开了调研。陈泽伟律师作为深耕劳动法十年的优秀律师,详细并深入地介绍了有关劳动歧视的内容,解答了就业歧视的相关问题。在访谈中,李抑若从就业歧视的认定与规制的角度,向陈律师提问法律实践中的情况,陈泽伟律师结合工作经验全面地解答了相关问题;同时也指出了在就业歧视相关案件中,不同主体的举证责任是一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思考的难点。最后,陈律师强调,对应的监管部门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在职场算法歧视方面加强监管力度。

2月8日,调研队员谭念慈来到了广东省惠州市金山湖中心,对求职者曹韵涵开展了有关求职路上算法歧视的访谈。曹韵涵明确表示感受到了算法带来的就业歧视待遇,她举了身边同学的例子说明算法无法灵活考虑特殊情况的人才,只能进行基础信息的筛选。但她同时也指出,在求职过程中求职者往往很难了解求职受阻的真正原因,也很难收集算法歧视筛选的相关证据,所以相关的维权会很困难。她从求职者角度给出了可操作性很强的建议,即在求职时公司不能要求了解与工作岗位不相关的能力以外的信息,如求职者的性别等隐私内容,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求职者在求职中的权益。

2月12日,调研队员姜祉延向一名身处交通运输服务业的企业管理者就算法歧视的话题,探讨国有企业中就业歧视的问题。受访者承认公司内部会在简历筛选、初步面试等场景运用AI工具进行硬性条件的筛选。运用AI工具的目的是提高效率、节省人工成本、减少人为的干扰,公司意在提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但他也说明,公司并没有进行不公平风险的评估,缺少相关系统性的培训和制度性的安排,无法避免AI工具带来的算法歧视。在用人公司的视角,他提出现行的法律规定偏原则性,在实际操作中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选择。关于未来的算法歧视规范,他希望法律可以更多的考虑到用人单位的可操作性,在维护求职者、在职者权益的同时给予用人单位更多的灵活性和主动权。

随着各实践队员的访谈调研工作进入尾声,“驭算明规,法护就业”实践队在广东省的时间任务也落下帷幕。在这一程内容充实的实践调研中,队员们掌握了社会不同身份主体对于算法歧视的认识,在专业人士的讲解下找到了解决算法就业歧视的痛点和难点,收获了求职者与企业管理者切实而中肯的建议。在未来,“驭算明规,法护就业”实践队将会持续关注有关算法歧视的法律工作,为完善我国的法治体系出力。(投稿人:杨紫璇 张胤岑 李抑若 杜云昊 毛子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