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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永丨法治为基 契约为魂 共筑社会善治新生态

2026-01-26 12:05:47   来源:搜狐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征程中,法治化无疑是破解矛盾、规范秩序、保障权益的最优路径。但法治并非意味着凡事诉诸法庭,更不是“打官司”的单一代名词。真正的法治强国,既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为刚性支撑,更需要全社会共同遵循的契约精神作为柔性纽带,通过“法治+契约”的双重保障,构建多元解纷、和谐有序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让我们生活的这片土地更加美好。

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根本遵循,为权利保障、矛盾化解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框架。从《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到《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落地推进,我国已构建起覆盖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法律体系,让“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成为社会共识。法治的核心价值在于定分止争,通过明确权利义务、规范行为边界,为各类社会关系提供可预期的行为准则。无论是市场经济中的交易行为,还是社会生活中的邻里纠纷,法律都为合法权益提供了终极保障。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矛盾都必须通过诉讼渠道解决。诉讼作为纠纷化解的“最后一道防线”,虽然具有权威性和终局性,但也存在程序繁琐、成本较高、周期较长等特点。如果将所有矛盾都推向法庭,不仅会增加司法资源的负担,也可能导致矛盾激化、关系破裂,不符合社会治理的效率与和谐导向。

我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三调联动”体系,推动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浙江省诸暨市通过“村嫂调解队”“乡贤议事会”等民间力量,将大量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在村社一级;上海市搭建“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整合仲裁、公证、法律援助等资源,为群众提供多元化解纷选择;广东省推行“粤省事”线上调解专区,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获得专业调解服务。这些实践充分证明,纠纷化解需要“多条腿走路”,通过非诉方式与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既能降低解纷成本,又能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这与“法治化是最好的方式”并不矛盾,而是法治精神在社会治理中的灵活体现。

如果说法治是社会治理的“硬支撑”,那么契约精神就是社会治理的“软实力”,是减少纠纷、凝聚共识的核心灵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明确提出“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将契约精神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支点。契约精神的核心在于诚信守约、权责对等,它要求每个社会主体都能自觉履行承诺、尊重他人权利,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坚守契约精神,就能杜绝虚假宣传、恶意违约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社会生活中,邻里之间坚守契约精神,就能妥善处理噪音干扰、公共空间占用等问题,营造和睦共处的邻里关系;在政务服务中,政府坚守契约精神,就能做到依法行政、信守承诺,增强群众的信任感与获得感。近年来,我国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正是对契约精神的制度性保障,让“言必信、行必果”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法治与契约精神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共同构筑起法治强国的坚实根基。法治为契约精神提供了强制力保障,确保契约的履行有法可依、违约的责任有据可追;契约精神则为法治建设注入了人文温度,让法律条文从“纸面”走向“人心”,减少法律实施的阻力。在基层治理中,山东省潍坊市推行“居民公约+积分管理”模式,将契约精神融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有效解决了垃圾分类、楼道堆物等治理难题;在企业治理中,许多民营企业建立“诚信档案”,将契约履行情况与员工考核、合作对象选择挂钩,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在网络治理中,平台企业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同时通过信用评级、违规处罚等机制,维护网络空间的有序运行。这些实践充分说明,只有将法治的刚性约束与契约精神的柔性引导相结合,才能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与“守契约、讲诚信、重责任”的双重自觉,让社会治理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建设法治强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也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期盼。这既需要持续完善法律体系、提升司法公信力,让法治成为社会治理的“压舱石”;也需要畅通多元纠纷化解渠道,让群众有更多便捷高效的解纷选择;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培育和践行契约精神,让诚信守约成为每个人的行为准则。从个人层面,要增强规则意识,自觉履行承诺、尊重他人权利;从企业层面,要坚守商业道德,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从政府层面,要带头依法行政、信守承诺,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从社会层面,要加强契约精神宣传教育,让“守契约、讲诚信”成为社会风尚。

法治兴则国兴,契约明则民安。当法治化成为社会治理的普遍遵循,当契约精神成为全民内心的坚定信仰,当多元解纷成为矛盾化解的常态选择,我们的社会必将更加和谐有序,人民的生活必将更加幸福美好,法治强国的宏伟目标也必将如期实现。让我们以法治为基、以契约为魂,共同携手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让这片伟大的土地在法治的阳光下焕发更加蓬勃的生机与活力。

作者:沈永(中国反腐研究信息中心社会部副主任,民革中央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团结智库研究院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