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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形势、新任务下如何加强国有企业党员发展工作

2025-10-31 18:18:40   来源:中华网

国有企业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国有企业的政治核心作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尽管国有企业在改革进程中完善了党员发展的措施、方法,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和急需改进之处,本文对当前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探索提出了改进问题的方法举措,旨在促进发展党员工作的全面提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发展源头把关不严

近年来,国有企业职工入党积极性普遍较高,基层党组织经常同时收到多份入党申请书,可能会存在部分人员入党动机不端正、不明确,部分人员入党为前途增加筹码,部分人员因为看到大家都申请入党了,就选择随大流等情况。

(二)党员队伍结构不尽合理。

一方面,从事生产一线、辅助单位的党员总数偏少,可能会造成一些党内活动难以有效开展, 特别是一些关键岗位、艰苦岗位和重要部位, 党员数量难以满足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需要。另一方面, 党员队伍青黄不接, 由于当前经营形势严峻, 国有企业职工队伍更新较慢, 新鲜血液较少, 造成党员队伍年龄结构失调, 离退休党员越来越多, 在岗党员与离退休党员比例越拉越近, 各项党建工作开展较为困难。

(三)发展程序执行不严

有些基层党组织没有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的程序开展工作,在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时,出现以下几类情况:一是应召开的支委会或者支部大会不开、与会及表决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公示形同虚设等;二是各项入党材料不完善,出现逻辑错误、倒推日期、后补记录等情况;三是培养联系人并未切实担负起培养考察教育的责任,在填写培养考察记录时,内容千篇一律,没有对考察对象提出切实的意见或建议。

二、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科学规划、严格程序,保持党员队伍适度规模。

一要科学制定规划。一方面结合党员队伍建设实际,制定发展党员长远规划。规划要坚持控制总量原则,使党员队伍建设适应企业发展要求,符合自身发展规律,体现科学性;根据党员队伍整体状况,对发展党员的数量、结构、分布等分别提出调控目标,体现导向性:坚持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把规划建立在统筹协调、充分论证基础之上,使基层党组织好遵循、能落实,体现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要坚持长远规划与年度计划相结合,每年未研究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并根据基层单位规模、现有党员数量等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细化分解,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分解计划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党员数量增长始终要保持适度规模。

二要强化源头管控。要坚持源头控制,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建立“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从申请入党人员中优中选优,将那些政治素质高、工作表现好、培养条件成熟的优秀分子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纳入信息库。加强动态管控,全面掌握信息库内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学习培训等信息,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

(二)突出重点、调整比例,优化党员队伍整体结构。

一要优先在生产一线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分布结构。深入开展把生产技术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技术骨干的"双培养”活动。优先发展在一线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的生产技术骨干入党,做到区队车间有组织,苦、脏、累、险岗位有党员。

二要优先在35岁及以下青年职工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年龄结构。深入开展"党建带团建"工作,健全完善团组织“推优”工作程序,明确"推优”重点,真正把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符合党员基本条件的优秀青年及时吸收到党组织队伍中来,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的年龄结构。

三要优先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文化结构。在发展党员数量上有意识地向高知识群体倾斜,重点培养党性观念强、业务水平高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加入党组织,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发挥这部分人员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籍材料管理

一要教育党员树立“为民服务、争做贡献”的思想,强化党员表率意识,保持党的先进性。要围绕企业项目建设、安全环保、稳产达产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突击队”“党员安全责任区”“党员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引导党员亮身份、做表率、展形象,用行动激励、引导、凝聚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靠拢。

二要各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党籍材料要及时归入本人档案。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政审考察人、党小组组长、党支部书记等相关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培养考察教育责任,按照各自分工和时间节点要求,做好党员入党材料的完善工作。新党员转正以后,属于干部的,党籍材料应交干部档案管理部门专管,属于职工的,党籍材料交于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三、健全机制、加强督导,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有序

一要健全民主监督机制。要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即基层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使广大党员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行使民主权利。

二要完善督导考核机制。坚持日常督导和年度考核相结合。不定期组织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场指导,限期整改。每年定期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将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基层党组织年度评先挂钩。

(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王暮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