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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以超前举措筑牢企业矛盾化解防线

2025-09-30 11:07:25   来源:中国焦点日报网

首要前提是树立“防患于未然”的主动意识。职工未直接反映问题,不等于不存在问题——部分职工可能因对政策不熟悉而暂时未意识到权益关联,或因担心沟通效果而选择观望,也可能因问题尚未触及核心利益而处于“隐性不满”状态。这些潜在诉求若长期得不到关注,一旦遇到触发因素(如相关政策落地、企业决策调整),便可能从“个体隐性担忧”转化为“群体显性诉求”,增加矛盾化解的难度。因此,企业不能被动等待职工反映问题,而应主动构建“事前预判、事中干预、事后巩固”的全链条工作思路,将矛盾化解的重心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通过系统性举措让潜在问题“浮出水面”,在其未形成规模、未造成影响前就妥善处理,真正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方”。

一方面,企业需切实增强民主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民主意识的核心在于尊重职工的主体地位,让职工的声音能够被倾听、诉求能够被关注,从根本上降低因“沟通不畅”“诉求被忽视”引发矛盾的可能性。首先,要搭建常态化、多元化的沟通渠道,打破“职工不敢说、不愿说”的壁垒——通过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如线上意见征集平台、线下交流座谈会),让职工能够便捷、无障碍地表达想法,无论是对企业管理的建议,还是对自身权益的担忧,都能找到合理的反馈途径,避免因诉求长期积压而转化为矛盾。其次,要保障职工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决策(如薪酬体系调整、福利政策优化、劳动保障制度完善等)制定过程中,主动向职工公开决策背景、依据和流程,通过征求意见、民主协商等方式吸纳职工合理建议,让决策更贴合职工需求,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决策单向推进”引发的抵触情绪。最后,要完善权益保障的前置机制,从制度设计层面预判可能存在的风险——在制定各项管理制度时,充分考虑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排查制度中可能引发争议的条款,提前修订完善,从源头杜绝因制度漏洞导致的职工权益受损问题,让“预防”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

另一方面,企业需坚持见微知著,以精细化的矛盾排查机制筑牢防线,严格遵循“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原则,将排查、防范、梳理、分析、调处、化解、稳控等环节紧密结合,实现“超前介入、超前稳控、超前化解”的目标。

“见微知著”是矛盾排查的核心能力——企业需培养管理团队对“细微信号”的敏感度,善于从职工的工作状态、情绪变化、非正式交流等细节中捕捉潜在问题的苗头。例如,某一部门职工近期工作积极性下降、团队氛围趋于紧张,或某类群体对特定政策的关注度突然提升,这些看似零散的现象,可能正是潜在矛盾的早期表现。企业要引导管理人员主动观察、主动沟通,不忽视任何一个细微变化,通过“小切口”发现“大问题”,为超前化解争取时间。

总之,源头防范、超前化解职工矛盾,既是企业应对复杂形势、维护稳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践行以职工为中心理念的具体体现。企业唯有始终保持“未雨绸缪”的清醒,以民主意识筑牢源头防线,以精细化排查机制捕捉潜在风险,将“早发现、早处理”贯穿于矛盾化解全过程,才能真正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企业与职工的共同发展、和谐共赢。

(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张延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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