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宣讲队走进如皋市姜北新村,开展为期一天的理论宣讲与普法活动。活动以“弘扬新思想,传播法治精神”为核心,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互动问答等形式,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送入基层,让理论扎根群众、法治贴近生活。
新思想领航航向,精神宣讲入人心

在“党的领导”部分,宣讲员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说明“三农”问题的基础性地位,“两个维护”是实现民族复兴的根本保证。
民法典护航生活,以案释法解民忧
宣讲队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了宣讲解读,主要聚焦物权编、合同编、婚姻家庭编等与民生相关的内容。宣讲队以“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为原则,用案例解读法条。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归谁?”这个问题引发热议。宣讲员结合《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分析某小区物业擅自挪用电梯广告收益的案例,明确电梯、楼道等公共区域属业主共有,收益扣除成本后应归业主,物业公司仅为“代管人”。此外,宣讲员还讲解了高空抛物责任认定、个人信息保护等热点问题。针对“楼上扔东西砸坏车找谁赔”,说明“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可追偿”的规定;结合电信诈骗案例,解释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互动环节,居民咨询婚姻财产分割、老人赡养等问题,宣讲员一一解答。
此次活动通过“理论+法治”双宣讲,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民法典》融入社区生活。社区党委书记也表示,这样的宣讲活动把理论知识和法律条款变成了“家常话”,既让大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了更鲜活的理解,也学会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此次宣讲不仅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基层有了更生动的注解,更让《民法典》真正走进了群众的日常生活,为社区的和谐稳定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