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4日广西老年报《人物》栏目刊载《荣誉背后的责任》,记载了一位老科协会员从黑龙江到广西,在红松故乡从事陪审工作15年,到壮乡又开启新一轮的陪审工作,在陪审中实现自我价值,实现“热爱陪审、释放正能量” 的诺言, 面对陪审工作,年近古稀的他如今68岁在实践生活中,感受陪审工作和广西这个第二故乡与西乡塘区法院法官在合议庭中实现自我,他不但热爱陪审工作,还为民族地区发展献计献策,干一行爱一行的行为,延续黑龙江陪审工作作风得到社会好评。获黑龙江省社科科研成果奖3项,市社科科研成果奖3项,市自然学术成果奖2项,5次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编著《能动陪审》一书内部交流。荣获全国优秀陪审员、得到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全国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等领导接见,又得到原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和原省法院院长张述元的关注,荣获共和国英模人物、黑龙江省优秀法学工作者、黑龙江法学会先进工作者、伊春市法治人物、伊春市自学成才者等6项国家、省、市级荣誉,个人业绩载入《华夏英杰》丛书中。他就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广西民法研究会理事、广西南宁市老科协会员、西乡塘区老科协会员、西乡塘区法院人民陪审员高济昌。
选择——践行司法为民
高济昌在绿城南宁仍不忘初心,总有一颗永远学习的心,在陪审实践中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注重读书学习,2015年9月24日被聘为南宁市区西乡塘法院人民陪审员,紧紧追随法制完善的脚步,充分发挥老科协会员人民陪审员作用,集思广益,献计献策,引起社会关注和重视,高济昌又开启新一轮的陪审工作,用法律维护民族地区公民的利益,以身作则践行司法为民的承诺,他到壮乡又与法官同心协力,守护手中天平,按时参加审理,参审时时刻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用自己的智慧和才能处理好当事人双方利益,使双方高高兴兴离开法庭,握手言好,从而形成有理辩在法庭中,案件事实查清在法庭中,是非责任分清在法庭中,依法裁决在法庭中,真正取得普法与执法双赢效益。至今在西乡塘法院参与审结各类案件共600多件,用法律维护民族地区公民的利益,以身作则践行司法为民的承诺。
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您好、谢谢!这是合议庭和谐,又是西乡塘区法院每个合议庭的用语,再现法官与陪审员的工作融合,又再现法官与陪审员的责任心。是的法庭法官凡与陪审员一同办过案都感到,法官对案件审理那么细心,入情入理为当事人解决纠纷,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工作重担让我们赞赏。合议庭中法官庭中法律教育使我们陪审员感到法律的力量,高济昌相继活跃在民庭、刑庭和少年庭中,与法官第一时间把纠纷解决在庭审中,努力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应用于审判实践中,又深入社区认真履行一名人民陪审员职责,站在天平的两端,用温暖心情,为迷失的心灵指引前进的方向,为迷失方向的青少年找回自信和勇气,以调解和好为主,让“走入误区”的人重新看到希望,经常和陪审员共同在调解案子时打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除了倾注法理,还要靠“情”这把钥匙打开当事人“心灵”,他参审的案例入选南宁中院庭审直播,并被广西法学会推荐参加2017年中国庭审公开网举办的案例评估活动,对家乡新青区法院案例进行评价等,深得群众称赞。
同时又充当好“宣传员”“普法员”“调研员”角色,既要向周围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西乡塘区法院陪审工作中充分发挥老科协会员人民陪审员作用,引起新闻媒体关注和重视,相继多次刊载和报道人民陪审员的事迹。2015年初至今,《西乡塘区法院注重陪审员学习多元推进》和《时代赋予人民陪审员的责任》在广西高院官方网站头条刊载,广西高级法院内网和南宁中级人民法院网相继刊载《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陪审+调研效果佳》,南宁日报刊载《当好群众代言人》、广西老年报刊载《荣誉背后的责任》、广西民族报汉文版及广西民族报壮文版刊载《不负壮乡人民的重托》、华声晨报网刊载《壮乡的追求夕阳奉献》等从不同侧面展示了陪审员的作为。
创新——努力为民族工作献计献策
光阴荏苒,在壮乡4年多的时间。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不断完善陪审员参审机制,运用创新方式方法,发挥南宁市西乡塘区老科技工作者法学会会员人民陪审员用自己的才能和智慧服务社会作用,借用辖区高校学术研究资源,并以此为契机开展多项合作,促进学术成果有新突破。审判实践中高济昌仍保持红松故乡为工作献计献策那股干劲,依然善于思考,每次参加陪审后,认真研究,时刻用群众的思维和语言,站在司法民主前沿撰写文章,针对司法调解制度展开“再认识,再设计、再完善”大讨论,充分体现了我国建立司法调解制度的必要性。形成为民族司法为民提供保障谋发展的10多篇务实文章,先后撰写《民族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双语培训教育的思考》《民族地区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思考》等,《民族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双语培训教育的思考》该文刊发于《法制与经济》2016年5期,文章发表后,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法官论坛》率先全文转载,随后中国民族宗教网、广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网、广西民族报、华声晨报网;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法院网、中国审判网、广西法院网、黑龙江法学会网、内蒙古法学会网、贵州法学会网、广东法学会网、广西法学会网等50多个网站转载。经专家学者推荐《民族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双语培训教育的思考》入选广西《三月三》杂志,在2017年11月1日出版的民族语文研究专号第20期以壮汉双语文对应形式刊发,从学术观点助推人民陪审员双语培训是保障民族地区群众诉讼权利的需要。得到社会和专家学者的认可,引起中国法学会和广西法学会关注,广西法学网本网头条刊载《我区中国法学会会员论文壮文版再传播》和《南宁:积极发挥法学会会员在陪审工作中的创新作用》,中国法学会网刊载《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创新工作机制 积极发挥法学会会员在陪审工作中的创新作用》,有利于提高老科技工作者法学会会员陪审员自身素质、促进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
敬业——为法院工作献计献策
广西各级法院在人民陪审员创新工作机制中,积极发挥老科协会员陪审员作用,借力用力为法院工作献计献策,宣传法院工作亮点,在实际工作中,法院陪审工作中充分发挥老科协会员作用,引起社会关注和重视得到社会好评。广西民族报记者撰写《30多家网站关注民族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双语培训教育》及壮文版全文转载《民族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双语培训教育的思考》并符编者按、南宁社会科学全文转载《民族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双语培训教育的思考》并符编者按等,从而再现各级法院创新陪审员工作机制中的社会影响力,激励老科协会员在陪审工作中坚持不懈、发挥余热、开拓创新作为。
广西各级法院以务实的工作态度,认真发挥和引领陪审员履行职责,坚持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着眼点,以制度创新为突破点,以强化管理为着力点,切实破解了“陪而不审、和而不议、参审不均”等实际难题。为此,广西高院内网刊载《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陪审十调研效果佳》、西乡塘信息刊载《西乡塘区法院陪审十调研效果佳》形成了符合工作实际又具有自身特色的人民陪审员管理新机制,他既是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参与者,又是普法宣传的先行者,更是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见证人。 高济昌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走进社区义务宣传法律,以案讲法。先后10多次随市老科协参加“法律进乡镇社区”等三下乡活动,到中尧路社区开展法律知识讲座,讲解老年人权益法等,以进一步完善全社会营造敬老、养老、助老好氛围,又去华强街道在举办家风教育培训班中讲座、得到群众好评。把法律法规传递到广大民族地区,用法言和法语与法官共同深入开展“阳光执法”宣传活动,在矛盾纠纷调解中用“趁热打铁”、“冷却处理”、“一气呵成” 等形成合力,始终用热心和智慧让矛盾纠纷的当事人满意。
交流——回应调研结出了如愿的果实
交流与法官达成共识,既历练了人生,又练就文笔。 回顾自己的奋斗过程和成长经历,身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心潮难平,情不自禁地想起工会工作和陪审工作,想起了那曾给予丰富法律知识的各级法院,不会忘记伊春两级法院和工会组织造就了我学习意识、服务意识,练就了他的文笔,培养了我善于思维的能力和扎实法律功底…… 。1999年11月30日走访中植集团,光明集团和他人共同撰写的《依法治企的需要》得到经济学家于光远的关注,被评为软科学成果,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的观点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首届法律顾问制论坛中交流中得到好评,获得黑龙江省第十届社会科学科研成果三等 、《浅谈经济建设中如何发挥工会组织作用》一文发表在中国工运学院学报《工会理论与实践》中,得到省森工总局领导关注,并获黑龙江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科研成果三等奖、加《快司法陪审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刊载在《人民法院报》后,得到专家学者好评,经专家学者评审相继获得黑龙江省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伊春市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人民陪审员高济昌同志仅仅依靠市区两级法院人才、专业、环境、办公等条件,时刻把社会审判中出现的诸多问题,通过调研成功有价值的对策,适应社会和人民利益需求,为伊春法律务实提供理论支持。这些科研成果获得积淀了伊春两级法院对他的关怀,使他的理论功底实现飞跃,努力使理论创新,执着无私奉献,成为新时期“职工代言人”和“准法官”形象。
对于干一行爱一行勤奋学习精神,省林业厅副厅长张恒芳批示:“林业干部高济昌同志为林业的法律工作做出巨大贡献,值得我们学习”。又得到时任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霍明瑜的批示:“高济昌同志是一名基层工会干部,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业余时间撰写法律论文,为工会法律工作树立了榜样”。 黑龙江日报记者张平采写《伊春一陪审员获殊荣》、黑龙江法制报记者孙强采写《高济昌:来自陪审实践的创业者》黑龙江经济报记者李志杰采写的《高济昌撰写论文受到全国人大代表关注》,黑龙江工人报刊载《职工身边的人民陪审员》等,在参与社会活动创新知识的碰撞中产生了新的火花。
功夫不负有心人。高济昌笔耕不辍、继续坚持读书写作,喜悦的心情难以言表,烦恼、失落的情绪无存,满足感、幸福感悠然而生。精心撰写的稿件得到了学术界的认可,相继5次在国际学术论坛交流论文,其中《加快司法陪审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一文于2005年8月20-24日在中国上海展览中心举行的第四届国际亚洲研究者大会法律专题中交流;《构建和谐社会的法院调解制度》一文于2007年8月1-5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城中城会议中心举行的第五届国际亚洲研究者大会交流;《司法调解的再完善》一文于2009年8月6-9日在韩国大田会议中心举办的第六届亚洲研究者大会法律专题中交流;高济昌和同事共同撰写的《和谐视角中人民陪审员制度》一文于2011年3月31日-4月3日在美国夏威夷州火奴鲁鲁举办的第七届亚洲研究学会年度会议与亚洲学者国际会议联合会议法律专题中交流;2013年6月24-27日在中国澳门举办的第八届国际亚洲研究者大会交流论文《调解制度在当今中国的运行与完善》,这一切是读书刻苦钻研法律知识,时刻把学习、研究当成开拓自己的视野,增强自身智慧的乐事的结果,也是以问题为导向追求精益求精,紧紧追随法制完善的脚步,学会享受报刊杂志与法官、专家学者共同研讨问题的结果,在读书学习中找到位子。使得高济昌才在本职工会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工作两个领域的研究上融会贯通,硕果累累。更使高济昌深刻的体会到实践决定认识,认识反作用于实践,调研的目的是应用,应用反过来是调研这是一个不可磨灭的真理。
由广西民族大学教师高慧君和市区老科协会员、西乡塘区老科协会员、区法院人民陪审员高济昌共同撰写的论文《民族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双语培训教育的思考》一文壮文版于2017年6期刊载《三月三》杂志民族语文研究专号中,发表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由韦彩珍译为壮文在《三月三》杂志壮汉对应全文发表,又被中国社科网民族学语言文字栏目全文转载。
《民族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双语培训教育的思考》一文壮文版的发表,得到专家学者的关注,又得到全国人大代表莫小峰的推荐,引起广西自治区高院的重视,分别在高院内外网用中文转载,以便加强与务实工作对接,强化法院陪审员双语学习,时刻以民族风俗习惯,方言方语化解纠纷,为此,中国社科网刊载《广西西乡塘区老科协会员人民陪审员论文壮文版引起社会关注》广西法学网本网头条刊载《我区中国法学会会员论文壮文版再传播》,广西民族报网刊载《陪审员双语培训教育一文入选三月三壮汉文版》,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网和西乡塘信息刊载《南宁市西乡塘区有二篇文章入选三月三壮汉文版》,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刊载赔审员双语培训教育一文入选三月三壮文版》等报道,这一切将形成具有民族地区语言司法创新环境,同时又让民族地区司法诉讼成为新时代最强音,再现老科技工作者的智慧和才干,从而西乡塘区法院造就了一支业务能力过硬的民族地区人民陪审员队伍。学习和交流中启发了高济昌,从此难以分离,难以忘怀,更使老科协会员难忘的是法官热情帮助和积极引导,积极发挥老科协会员陪审员作用,使我从无知到有智,走进法律知识中并运用到实践中,将永远是我们前进的动力,永恒的发挥作用,将在壮乡共同分享陪审的正能量。(科协/苏丽芬 周睿民)
老科协会员高济昌参加全国优秀陪审员表彰大会
市区老科协会员高济昌
第五届亚洲研究学者大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