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跑前跑后帮我追回电费,还让我学到了实用的法律知识!”5月6日,湖南省龙山县兴隆街的崔先生紧紧握住国网龙山县供电公司宝塔供电所工作人员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此前,崔先生在使用微信App缴纳电费时,不慎将200元电费错缴至他人账户。心急如焚的他立刻拨打电话向供电所求助。工作人员迅速查询系统,确认情况无误后,第一时间上门了解详情。
令人尴尬的是,错缴的电费账户主人庄某,竟是与崔先生有过矛盾的同村人。崔先生满心为难,却也只能硬着头皮找中间人请求庄某退还。然而,庄某以“是他自己交错,与我无关”为由,坚决拒绝退还。尽管供电所工作人员3次上门沟通,庄某依旧态度强硬,不配合走退费流程。工作陷入僵局,崔先生也打算自认倒霉、放弃追讨。
关键时刻,供电所工作人员向公司法律部门寻求专业支持,得知依据《民法典》第987条关于不当得利的法律条款,崔姓客户完全有权追回这笔错缴的电费。但考虑到他不愿打官司,工作人员决定以更温和的方式解决问题——为庄某普及法律知识,促成电费返还。
于是,工作人员邀请村辅警第四次前往庄某家,耐心细致地解释道:“电费误缴至您账户,您所得利益直接源于崔先生的错误操作,这属于典型的不当得利。在对方明确要求返还的情况下,无论从道德还是法律层面,您都应积极配合。若固执己见,对方完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同时,你子女的政审很可能会受到影响。”
不停抽烟的庄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不当行为,同意退还电费。当200元电费重新回到崔先生帐户时,他激动不已,对供电所工作人员的敬业与专业赞不绝口。
此次事件,国网龙山县供电公司以法律为武器,为客户排忧解难,彰显了公平正义的同时,也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服务宗旨。 (田蕾 田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