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8日下午,位于东莞市松山湖汉企联大厦13楼游学画话总部,布置得热烈而坚定,真诚而温暖,科技感扑面而来。四时正,广东省文化传播学会青少年素质教育专业委员会成立挂牌仪式在这里举行。
广东省文化传播学会柯可会长,郭军副会长,广东艺起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少年素质教育专委会主任肖方方,公司总裁、专委会副主任严泓道,以及学会秘书处、公司中层等人员出席和参加了仪式。
仪式由广东艺起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裁、青少年素质教育专委会副主任严泓道主持。
公司董事长、青少年素质教育专委会主任肖方方女士首先致词。她代表公司和专委会对学会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感谢学会柯会长与郭副会长莅临公司指导,分享青少年素质教育及游学画话课件研发发展所取得的成果。青少年素质教育是中华文化教育的组成部分,在时代不断发展,知识迅猛增长的今天,我们需要的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需要从提高青少年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力、创造才能,以及培养学生的自驱并继续学习的能力等方面作不懈的努力。为此,通过对青少年素质教育的不断研究、探索、实践和推广,从而促进青少年在心理、道德、文化、智力和身体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当前,青少年素质教育任重道远,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成立“青少年素质教育专业委员会”这一公益性学术研究社团组织分支机构,利用我们的资源和优势参与开展青少年素质教育的研发工作,为建设“美育强国”、“文化强省”出一份力。
接着,公司商学院院长郭伦明老师运用PPT以时间轴形式介绍公司在“游学画话”课件研发的脉络、项目节点方面取得的成果。并说明为聚焦青少年素质教育的全方位的发展,打造线上线下提升青少年综合能力的研发及运营平台。
郭伦明老师在分享中提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饱含丰富的美育思想,例如诗赋、书画、非遗、爱国主义教育、城市深厚的历史等。
“游学画话”是以游学形式推出的线上+线下“教育+文旅+科技”生态系统,打造“行走的艺术课堂”,致力于为孩子们打开一扇通往世界的窗口。同时公司云集美院教师团队及知名美育专家研发符合3-15周岁年龄阶段:孩子们心里、生理发展的的美术应用课程及工具,帮助孩子们开阔眼界,提高审美,激发创作潜力,为每一个孩子搭起通往人生梦想的桥梁。
美育是审美教育、情操教育、心灵教育,也是丰富想象力和培养创新意识的教育。能给孩子们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美育建功新时代,助力创新驱动,是新时代美育工作应有的价值遵循。
艺起梦-游学画话团队积极履行: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强化少年强则国强的发展理念。坚定践行“力拓当代青少年世界视野,助力民族复兴尽绵薄之力”的历史使命砥砺前行。致力于2019-2049的30年战略发展中让一代青少年在自然之美、文化之美、生命之美中丰富思想、塑造品格、吸取力量、矢志追求更有高度、更有境界、更有品位、更加美好的人生。
柯可会长在致辞中首先对青少年素质教育专委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随后对广东省文化传播学会自1996年成立近30年来的发展历程,文化传播的成果及社会影响作了详述。对广东艺起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青少年素质教育提出“游学画话”的教育方法,给予了高度评价,指出“游学画话”概念与国家提出对青少年的教育培养的“五育”——德智体美劳,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五国”——国道、国学、国艺、国文、国德,是一脉相承,异曲同工。通过“游学画话”带领孩子看世界、知世界、画世界、分享世界。为“美育强国”、广东文化强省和中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学会郭军副会长在发言中对广东艺起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成立短短5年时间里,诚信务实、团结拼搏,致力于为青少年美育发展及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所取得的成果给予充分的肯定。学会下属分支机构众多,资源丰富,青少年素质教育专委会的成立,如虎添翼。在学会的领导下,可利用学会的人才资源和各种平台,加强与各专委会的联系与合作,扩大社会影响力,更好地利用优势宣传青少年素质教育,让更多地青少年步入游学画话素质教育新赛道、启航知识新旅程、成就成长新高度。
发言后,学会柯可会长和郭军副会长给青少年素质教育专委会主任肖方方授予“青少年素质教育专委会”牌匾和专委会主任证书。柯可会长还向广东艺起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青少年素质教育专委会赠送了《千字中华》《中华颂千字文》《中华国学经典丛书》《龙象棋教材》《幼儿学象棋教材》及龙象棋等书籍、象棋。
广东艺起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肖方方董事长宣布邀请柯可会长、郭军副会长为游学画话企业顾问,并分别为柯可会长、郭军副会长授牌。
最后,在到会人员的见证下,柯可会长、郭军副会长、肖方方董事长兼专委会主任、严泓道总裁兼专委会副主任、艺起梦商学院郭伦明院长、肖乐总经理为“学会青少年素质教育专委会”揭牌。
让我们携手并进,共筑基石。
广东省文化传播学会秘书处供稿
2025年4月19日
会长单位:广东艺起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编号:SAS001)
附录:广东省文化传播协会介绍(学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广东省文化传播学会。
第二条 本会是由广东省从事文化科学工作研究的理论工作和实际工作者等自愿组成的学术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省一级学会。
第三条 本会宗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和组织广东省从事文化科学工作的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为提高广东人的文化素质和文化水平,促进广东文化事业的发展而努力。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广东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是广东省社科联的团体会员。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组织研讨、艺术和学术交流活动,沟通交流并推荐研究成果,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对文化科学和文化事业抱有兴趣、在文化科学领域内具有影响。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一名会员介绍;
(三)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