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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发力量不应被低估:我们需要什么样的老年人就业服务平台

2025-04-09 22:09:11   来源:搜狐

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关于“银发经济”“延迟退休”和“高质量养老”的讨论,再次引发公众对老年人价值与社会角色的深思。当下,人口老龄化已成为我国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根据国家统计局2024年数据,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3.1亿,占全国总人口的22.0%。随着身体状况改善和社会参与意愿增强,越来越多老年人不满足于“老有所养”的传统图景,期待“老有所为”。

但现实中,老年人再就业仍面临认知、机制、法律和服务体系的多重挑战。其中,最具结构性的问题是就业服务平台的严重缺位或错位。老年人不是没有能力,而是缺乏适配他们需求、具备公平性与保障性的制度与平台承接。从这一问题出发,我们亟需思考:中国需要什么样的老年人就业服务平台?地方治理应如何响应与创新?

1、平台缺位与匹配失衡

首先必须正视,目前许多打着“银发就业”旗号的平台,并未真正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就业痛点。以中国老年人才网为例,尽管其宣称为全国范围内的老年人提供岗位信息与培训课程,但实际数据显示,许多课程长期处于“零观看”状态,存在招聘岗位数量少、更新缓慢、匹配度低等问题。

其次,老年人技能培训环节也存在管理上的漏洞。老年大学本应是提供老年人职业教育培训的重要途径,但是冒牌机构存在商业化运作过度的问题,培训内容良莠不齐、收费高昂甚至涉嫌诈骗。例如,光明日报就披露了部分机构打着“老年大学”名义招生,实则为诱导老年人缴费学习的消费陷阱。这些乱象的存在,不仅损害老年人权益,更严重破坏了社会对银发再就业的信心基础。

2、地方立法与实践的探索

以广东为代表的一些地方政府,已开始尝试在法律与服务供给层面,探索老年人就业支持路径。早在2021年,《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规定了超龄劳动者可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广州市在实践中亦有所创新。例如通过街道、社区平台开发“银龄岗位”,以服务兑换服务,助力“初老服务老老”。这些做法虽然覆盖面尚小、影响有限,但为未来构建多层次、可持续的老年就业服务平台提供了现实样本。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司法系统也逐步认识到老年人再就业的法律保障空白问题。近期,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超龄劳动者的工伤保险资格认定纠纷案、深圳南山法院发布一起到达退休年龄人员的误工费案件,明确了劳动关系、工资报酬、工伤责任和社会保险待遇等边界问题。

3、“老年人就业服务平台”的基本构想

因此,我们主张,不应把老年人就业服务平台仅理解为“信息中介”或“培训组织者”,它应是集权益保障、能力提升、岗位匹配、社会支持与法律救济于一体的综合性制度装置。未来的银发就业平台应具备如下特征:

一是“广覆盖”的信息服务体系。平台应通过线下社区终端与线上数字入口相结合,实现对城乡老年人特别是信息获取能力较弱群体的全面覆盖。通过与街道、社工站、老龄委、居委会联动,确保“每一位想工作的老年人都能被看见、被服务”。

二是“可验证”的岗位撮合机制。对企业和岗位应设立准入门槛与备案制度,确保岗位信息真实有效、岗位条件明确透明。平台应为老年人提供简明清晰的劳动合同模板,指导其理解“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帮助维护自身权益。

三是“差异化”的能力培训模块。课程设计应区别于青年就业培训,聚焦老年人实际需求,如健康照护、社区治理、电商客服、公共服务、数字技能启蒙等。同时应有配套的职业测评与个性化推荐机制,尊重老年人学习节奏,避免“一刀切”。

四是“可追责”的法律支撑系统。平台应设立法律咨询窗口,并与司法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合作,为老年人提供简便、高效、可信赖的法律维权渠道。尤其在遇到工资拖欠、合同纠纷、人身伤害等问题时,能得到各方快速响应。

五是“多元参与”的社会共建模式。政府应主导制度搭建,但不能将平台功能全部外包或市场化。企业、社会组织、社区机构应参与其中,实现岗位开发、技能培训、权益维护等多方协同。老年人自身也应作为主体参与平台运营设计,如设立“老年顾问团”机制,让平台更贴近老年人实际。

4、结语

“不是老年人不愿就业,而是他们被系统地边缘化了。”现实早已证明,单纯依赖个人意愿与能力,无法承载一个国家应对老龄化的社会责任。构建符合时代发展、贴近老年人实际、具备系统化治理能力的就业服务平台,是我们当前亟须直面的制度课题。

以广东的地方立法探索为契机,我们有理由期待,一个以“公平、适配、保障”为核心理念的新型老年人就业服务体系,将为我国应对深度老龄化提供中国式解法。在未来的银发社会中,每一位老年人都能被充分理解、被公平对待、被妥善接住。他们不只是“余热可用”,更是社会韧性与活力的“续航力量”。

(来源:应凯佳、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民生福祉银龄再就业调研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