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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鲁(枣庄)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元洙

2023-06-13 18:05:42   来源:太阳信息网

崇法明德辩慧扬 ,扶正帮危论乾纲

——访山东齐鲁(枣庄)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元洙

秦元洙,山东省滕州市人,国家二级律师。现任山东齐鲁(枣庄)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山东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枣庄市第十二届党代会代表、山东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枣庄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枣庄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枣庄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枣庄市社科专家宣讲团成员、中共枣庄市委讲师团兼职教授、枣庄市工商联律师服务团成员、枣庄广播电视台特约评论员、枣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荣获“全国争先创优先进个人”、“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等荣誉,被市司法局记三等功一次,市委市政府嘉奖一次。在工作中,秦元洙始终将守护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职责使命,坚持不懈、久久为功,真正做到了“践忠诚誓言办铁案、化万缕柔情为人民”的承诺。

浩然正气

护法律公正

上世纪八十年代,秦元洙从枣庄师专毕业后,分配至山东省级规范化学校枣庄十五中从事地理教学工作,1991年7月取得山东师范大学本科学历。一向对自己严格要求的秦元洙,在教育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同时,于1993年考取律师资格证,在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做兼职律师,并于1998年调入该所专职从事律师业务。2000年6月,秦元洙与其他8位律师一起成立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与此同时也获得了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研究生学历,并立志要扬起法治理想的风帆,为社会的长治久安做出贡献。

在执业过程中,秦元洙注重法学理论和律师实务研究,在工作中担当作为、爱岗敬业,长期扎根基层一线,默默奉献。迄今为止,已办理各类案件2000余起。先后担任山东新时代学校、山东三九药业有限公司、枣庄金泰电子有限公司、枣庄汽运有限公司、枣庄海关等多家机关企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尤其擅长民商法学、劳动法学、交通事故纠纷处理、城乡建设、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房地产项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劳动及社会保险咨询等领域的法律事务。“我每天的工作有很多,包括调查取证、文书撰写、授课带教、完成课题调研等。”秦元洙说,法学的细微之处就是人情世故,要时刻以人为本,如果通过办案不仅能够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还可以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美好,那么律师的工作价值就会更多元一些。

秦元洙自2008年5月以来一直担任枣庄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调解266人团购商品房信访案件,推荐引进“远航未来城棚改项目”,处理“孙宁栋拆迁上访纠纷”,参与“后陈湖棚改项目”法律论证分析,及时化解重大社会矛盾。枣庄市市中区“恒大御府项目”出现纠纷后,市、区两级政府成立化解矛盾工作专班,秦元洙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该专项法律服务调解工作中,积极进行降底风险化解矛盾,目前正在处理之中。作为市人大立法专家,秦元洙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30余条。在积极参与枣庄市人大立法工作的过程中,秦元洙探索推行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互融,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其意见被吸收到新颁布的立法中。为了在全社会普及法律知识,秦元洙充分发挥枣庄人民广播电视台的特约评论员的职责,及时参与电台电视节目点评,特别是发挥其建筑房地产专业的优势,为枣庄市的棚户区改造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促进了旧城改造工作的依法有序推进,努力让法律保护人民的利益。

为民解忧

树律师风范

看似寻常最奇掘,成如容易却艰辛。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秦元洙总结了办好案件要做到的五个方面——打牢根基、长于实践、善于思考、胸有大局、坚守正义。他用工匠精神做好了一件又一件案件,有的案件入选了全国典型案例,有的案件入选了山东省经典案件,如其参与辩护的李某某等在枣庄光明广场抢劫杀人案,庭审过程在枣庄电视台作了全程报导;代理的北庄村委会与葛某承包合同纠纷案,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作为典型案例介绍。

每当回顾这些年经手的案件,秦元洙都会深有感触地说:“我们接触的有几千万的大案,有纠缠了很多年的难案,也有看似平常,但是却也丝毫不能马虎的小案,小案并不小,只有尽力做好,才能传递司法温度、弘扬法治理念。”2022年5月,山东省枣庄市司法局公布了一件案件的过程和处理结果:被告从事土建工程施工,原告受其雇佣在其承揽的某污水提升泵站劳动,2021年2月26日原告在打桩时受伤住院,由于伤势较重,经询医嘱须半年后方可拆除内固定钢板。在住院期间被告仅仅垫付了7000元医疗费用,其余费用均由原告支付,2022年1月14日原告做了第二次手术,将内固定装置取出,住院7天,支付医疗费5174.41元,2021年11月15日某中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对原告作出伤残鉴定,结论为伤残程度10级,就赔偿问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为此诉至法院,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至第八条、第十至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依法维护了原告的利益。

对于这个案子,秦元洙认为,本案是关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一起典型案件。在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条在2021年新的司法解释中被删去,即原雇用关系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被新的劳务关系所替代,因此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中劳务关系的规定。尽管现在社会法治已经很完善,但是还有一些不太懂法律的受害人对法律抱有质疑的态度,若不起诉,压力大、工作重,若要起诉,又担心耗时费力。可见,我国普法工作依旧任重而道远,普及法律工作也应该从多维度、多层面开展工作。

学校是育人的第一阵线。这些年来,秦元洙除了在各大媒体、电视台,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厂等的普法工作外,他还多次被应邀至校园进行普法工作。2022年7月,秦元洙为枣庄新阶层“少年急救官”公益活动启动暨首场自救互救活动作“校园安全”法律知识专题讲座,从交通安全、欺凌、校园伤害、刑事犯罪四个版块系统讲授了校园安全类的法律知识,让全体师生深受启发。从教师到律师,秦元洙不改骨子里的书卷气,他的言语不多,但一说到本职工作就行云流水,有理有据;他的文字看似简单无华,却又准确提炼,分析论证周密透辟,以实务中的智慧求真,以坦荡的胸怀,正直的品格,构筑法治社会、和谐中国的美好蓝图。

捍卫正义

立行业楷模

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爱国是本分,也是职责,是心之所系、情之所归。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华民族同心同德、自强不息的精神纽带。1988年1月,秦元洙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共产党员,并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自己。2009年,秦元洙担任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并于2015年7月与江苏义行律师事务所开展跨省党建合作,促进了两所党建工作的开展,该经历被中共枣庄市委在全市非公经济组织工作会议通报表扬。2017年至今,秦元洙担任山东齐鲁(枣庄)所党支部书记,并采取“把党员培养成优秀律师,把优秀律师培养成党员”的双培模式,在律所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形成团结奋进的律所氛围,增强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先后培养了4名律师入党。2020年9月底,山东齐鲁(枣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枣庄市委组织部确定为“两新”组织党建“十百千提升工程”市级培育对象。2021年6月26日,被中共枣庄市委授予“枣庄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21年9月28日,被中共枣庄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正式命名为市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同时,作为枣庄市新联会党支部书记,秦元洙认真开展党建活动,组织和领导新联会全体会员为枣庄市“产业兴市 工业强市”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以党建作为引领,党建与所建相结合,推动律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是律所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条件。在秦元洙的带领下,律所全体同仁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在社会公益活动中贡献自己的力量。2014年,在进行普法讲课时,枣庄三中学生宋某某因家庭贫困无法上学,萌生退学想法,秦元洙知道后当时就一次性赞助了3000元,并在后来多次跟进、鼓励,辅导学习,宋某某现已成为一名优秀的大学生。律所的女律师志愿团在市妇联的指导下,积极深入社区,接听妇女维权热线,解答法律咨询,保护妇女权益,成就了女律师志愿团的美名,受到省级表彰。在秦元洙看来,作为中国人,我们既要将爱国爱党的情感在心里深深扎根,又要付诸行动,将自己学习、工作的领域当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阵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秉持“脑中有法、心中有爱”的理念,秦元洙在办案中思考、在实践中总结,多次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论文,个人撰写的《如何迎接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对律师的挑战》、《律师职业使命与形象设计》均被评为山东省律师优秀论文;2001年以来,在中国律师网原创中心发表《试论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法律服务市场》等论文近十篇,《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适用诉讼时效规定》在中国法官网和汉基律师网中发表,在社会中引起强烈反响。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荣誉的背后,是秦元洙日复一日的付出与坚持,是对律政事业的信仰与热爱,以及不忘初心的坚守。

百战归来不解甲,一往无前再出征。对于秦元洙来说,热爱自有千钧力,永做扶危济困、坚守公平正义的追梦人,是他无悔的选择,也是他不变的追求。三十年在律政行业的工作经历,彰显着一名优秀律师的本色。未来的路,秦元洙亦选择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走到更广阔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