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 月 13 日,四川农业大学实践团:法源“只此青绿”——农村水资源保护返家乡实践法律服务团在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多营镇葫芦村村委会,与村委会副书记朱光辉进行了一场面对面访谈,深入了解葫芦村在水资源保护、农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平衡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团队成员正在采访副书记朱光辉
在访谈中,朱光辉副书记针对当前水资源保护政策实施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他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大执法强度,以此增强村民的法治意识。同时,应着重提升村民对水资源保护和推进“天府粮仓” 建设的认知,充分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坚守耕地红线,确保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的协同发展。
谈及农业生产对水资源的影响时,朱光辉副书记介绍,过去由于需要随时灌溉,种植水稻这一农事活动对水资源的消耗较大。不过,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如今葫芦村已较少种植水稻,水资源不足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目前村里的污水都排入污水处理厂,生活用水由自来水厂供应。水污染排放相对零星,未对水资源造成较大污染。
谈及水资源保护的具体措施时,朱光辉副书记表示,葫芦村在这方面采取了多项积极行动。一方面,持续加大水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强化对村民的教育引导,提高村民的保护意识;另一方面,严格依据国家出台的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定并落实相应的政策措施,为水资源保护政策落实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关于 2024 年国务院出台的《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朱光辉副书记透露,目前该条例在当地尚未得到全面有效的推广施行。在日常工作中,村委会接到的村民纠纷大多集中在土地方面的邻里纠纷,尚未出现大型的生态环境纠纷。
在探讨农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平衡问题时,朱光辉副书记介绍,当地在环境保护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例如,对于地膜、农药等有害垃圾,农业局制定了配套的收集和处理措施,确保有害垃圾得到妥善处置。通过实施这些举措,葫芦村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朱光辉副书记还提到,当地农业局开展的 “三个月清洁行动” 取得了良好成效,土地上的大部分垃圾都得到清理,如今土地上的垃圾残留已极为零星。虽然整体宣传效果较好,但仍有个别村民未能完全落实环境保护要求。
此次访谈展现了葫芦村在水资源保护和农业发展方面所做出的努力与取得的成果。未来,团队将继续对葫芦村的水资源保护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探究如何在保障农业生产的同时,更好地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推动乡村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