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提升一线员工的业务素养和合规意识,让员工更好地适应会计领域的新变化,近日,农发行巴林左旗支行积极组织开展了新会计法学习交流活动。
此次学习交流活动主要讨论学习了以下三点:一是会计信息化建设首次入法,新《会计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鼓励依法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会计工作”,与原《会计法》相比,这次修订在最高立法层面为会计信息电子化奠定更为坚实的法律基础,会计信息电子化正获得法律和技术的双重驱动。二是提升财会监督质效方面,新《会计法》强调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协作。信息化建设在提升财会监督质效上作用显著。利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监管部门可以更有效地进行监督。通过推动建立部门间会计数据共享机制,可以提高信息透明度,避免信息孤岛现象,全面获取和分析财务信息。三是强化财务造假法律追责,新《会计法》大篇幅强化了对财务造假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特别是第四十二条,根据违法所得实施“没一罚十”的处罚,罚款额度最高可达违法所得的十倍。这一改变与证券法等有关法律的处罚规定相衔接,显著提高财务造假的违法成本,对违法行为形成了事前震慑。
通过此次学习交流活动,员工们对新会计法有了全面而深入的理解。大家纷纷表示,要把新《会计法》的要求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为支行的稳健发展贡献力量,确保行内财务会计工作在新的法规框架下高质量开展。(王玉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