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共享经济持续火热,作为城市绿色出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共享电单车日益成为民生刚需,有效解决了居民短距离出行问题。然而,共享电单车行业还面临投放过量、管理混乱、影响交通等问题,对此企业有困难、民众有怨气,如何在便利市民出行和优化城市管理方面找到平衡,调研认为,只有政府控量投放、企业合规运营、政企协力方能推进共享电单车行业可持续发展。
从近些年共享电单车行业发展历程看,国内主要大城市一直对共享电单车采取了严禁投放模式和严厉监管政策,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依然没有松绑上述限制政策。但从二三线城市看,不少城市都经历了无序投放到总量控制的转变,比如长沙市主城区从10万辆共享电单车,一年多猛涨到46万辆,严重破坏了供需平衡,引发城市管理乱象,后来大幅缩减到8万辆;贵阳市主城区最多时达16万辆,整改后准许投放7.5万辆;桂林市主城区峰值达7万辆,整改为2.7万辆;北海市主城区初期为6.1万辆,整改后为1.5万辆(目前实际容量3万辆);梧州市共享电单车投放总量控制在5000辆以内等等。最终,这些城市的严格控量举措,整治了共享共享电单车管理乱象,维护了良好的城市秩序。
如何破解共享电单车行业难题,控量投放是解决城市共享电单车管理难题的关键一步。从行业属性来看,共享电单车属于慢行交通,是城市公共交通的有益补充,投放数量要适当,要确保公交、地铁、出租车、共享电(单)车等整体交通生态平衡。政府要加强源头调控,根据城市面积、人口规模、区位特点、公共交通配套程度以及淡旺季等因素,精准测算电单车的使用需求。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为例,作为国内知名旅游城市,2021年之前的北海街头,五颜六色的共享电单车达到6万多辆,乱停乱放拥堵交通,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经过政府综合考评,引入一嗖智行新能源公司,坚持控量投放1.5万辆,三年多来,该公司结合北海城市特点建立了领先于全行业的5-15、5-25运营管理机制和高效的运维管理体系(即运营区内任何地点的运维人员可实现5分钟响应、15(25)分钟内解决问题),坚持网格化管理,严格按照每150辆车配置1名运维人员,定期巡逻、主动发现、全程监测、动态调配,确保车辆管理井然有序,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从近期调研的几处城市看,还存在运营企业超量投放、违规投放、私自投放、挂名转包等诸多乱象,有的企业或个人打擦边球,不叫共享电单车,取名时租(日租)电动车逃避监管,等等,这严重影响了城市管理,损害了合规运营企业的正当利益。以上都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加强源头管控,增加路面巡检巡查,加大整治处罚力度。通过查询国内政策,国家层面没有对共享电单车行业进行归类和定性,各城市的管理主体也不尽相同,有些地方政府为便于管理选择一家企业运营,有些政府引入多家企业按一定比例投放,这些都是因地制宜的可取之策,都是每个政府(城市管理者)的选择权,但不管选择一家还是多家运营,都应该合理控制总量。
据了解,2023年2月16日,北海市市政管理局印发的《关于报送北海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城市承载量测算的函》中指出,经市政局组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测算出北海市海城区、银海区共享电动车总投放量为17000辆(该内容得到政府等11个部门或单位的同意认可)。近三年来,运营企业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坚持控量投放,依法合规运营,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24年6月份以来,广西一个城市有关部门,以“市场调节价格”的名义,忽视城市真实承载量和实际需求,在实际容量25000辆(除政府协议许可投放15000辆外,另有约10000+辆民间违规投放车辆)基础上,陆续新增三家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城区新增投放达到6000辆(接下来每日持续增加200+辆),短时间内大量投放车辆导致运营企业陷入困境,车辆大量闲置,企业亏损维持运营,企业被迫裁员导致运维管理力量不足,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明显增多,引发部分群众不满。运营企业多次向政府主管部门陈述利害请求控量的情况下,该市交通管理部门完全背离该市“控量投放”政策导向,继续引进第五家企业投放3000辆,这将进一步加剧该市共享电单车供大于求的现象。
众所周知,企业是追求经济效益的组织,只有能够生存发展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只有在保证适当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企业才能给政府和社会提供良好的服务。有些城市的分管领导坚持不设门槛引导企业恶性竞争、相互倾轧、自然死亡的认知,完全不符合共享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最终受害的是城市管理,买单的是政府和市民。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委多次重申,企业不能不计成本的内卷,恶性竞争必然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接下来这个城市政策如不及时刹车,很快将出现共享电单车泛滥,挤压侵占城市公共空间,严重影响旅游城市形象,对此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调研认为,城市共享电单车行业要良性健康发展,首先要精准把控投放数量,确保城市承载量不超负荷。其次要保证投放企业能够适当盈利,使其有能力投入足够的人力和科技力量管理车辆,过量投放必然带来车辆闲置浪费,企业被迫缩减成本开支,减少运维人工和物料投入,乱停乱放、堵塞交通等问题不可避免。再次,常态管理必须跟上,要打击私自投放或超量投放,严格把控市场准入门槛,要加强日常监管,建立行业规范,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实践证明,共享电单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有益补充,在满足市民短距离出行上,有着广泛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私家电动车管理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探索培育好城市共享电单车,引入社会力量集中保障车辆充电安全,或许能成为有益的尝试。着眼未来,只要各级政府重视共享出行,坚持控量投放与动态调控相结合,坚持引进投放与监管引导一起抓,共享电单车行业就一定能在便利市民出行和城市文明方面取得双赢。(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