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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科技:公平竞争审查“三明确、两推进、一探索”

2024-10-14 11:33:14   来源:中华网

近年来,泰兴市科技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锚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目标,大力弘扬公平竞争文化,创新“321”工作法,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点燃创新引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三个明确

明确学习任务。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泰兴市科技局认真组织学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结合工作实际,由各科室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学习,提高我局审查业务水平,切实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明确制度标准。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完善内部审查机制,严格对照国家、省市明确的审查标准和审查要求、审查程序,全面规范的进行自我审查。

明确审查主体。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以政府制定政策措施的,由牵头部门在起草过程中负责公平竞争审查;以本单位单独出台的,由起草科室(单位)负责审查;与其他部门联合发文的政策措施,由牵头部门负责主导,其他相关单位联合审查。

两项推进

推进存量文件再审查。聚焦基层减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自身起草制发的存量政策文件是否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进行清理排查。今年以来,我局共起草一份规范性文件《泰兴市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拨投结合管理办法》(泰政办发〔2024〕9号),该文件已按照要求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填写公平竞争审查意见表1份,未涉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推进增量文件严评估。规范审查程序,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和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前,广泛听取厉害人关系意见,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形成书面审查结论,与相关文件一并提交党组会讨论后,报相关局领导签发。未经过公平竞争审查或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政策措施,不得出台。

一个探索

探索公平竞争审查新模式。为进一步提升部门政策措施的质效,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监督员制度,明确专人担当监督职责,将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纳入局内综合考核,有效利用“线上监测+线下督查”手段,压紧压实自身主体责任,充分提高公平竞争审查水平。

下一步,泰兴市科技局将充分发挥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作用,加强部门间通力协作,抓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贯彻落实工作,加大政策措施审查和清理力度,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结合部门职能,服务企业,为企业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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