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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纪检监察体制创新的实践研究

2024-09-14 11:26:17   来源:今日热点网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安煤矿  郝光华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加快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给企业的发展带来新的生机与活力。同时,也使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挑战。面对新形势,如何围绕企业中心工作、融入经营管理,积极探索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是一项赋有现实意义的课题。

1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困境

1.1领导重视力度不够,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多

目前,对于很多企业的领导者而言,个人的主要精力主要放在了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上,对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建设工作不够重视。因此,在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进行配置时,经常出现一人身兼数职的情况。经常是顾此失彼,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和作用。

1.2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由于企业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上的不完善和企业在管理体制上的弊端,导致在企业的部门之间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大大限制了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例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常常受到企业内部的多重领导,工作安排、绩效考核、工资发放常常是隶属于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大大增加了工作的难度。

2改革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是突破困境的根本举措

2.1企业纪检监察实行属地化管理,建立纪检监察的独立的垂直领导管理体制

所谓属地化管理,即是纪检监察与企业系统相分离,将企业目前的纪检监察组织和人员与所在地的纪检监察系统完全并入一个体系,在人事管理、经费安排等面完全实行统一的制度,形成外部监督控制,切实保证纪检监察的独立性。为了切实保证属地化管理达到效果,防止企业利用其经济方面的种种优势,与所在地政府达成保护性的合谋格局,进而突破外部监督控制,有必要建立纪检监察的独立的垂直领导管理体制。

2.2建立完善的派驻制度

企业的纪检监察实行属地化管理以后,对企业的纪检监察应采取派驻制度。纪检监察人员根据上级纪律监察委派,到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对上级纪委监察负责但不从企业获取酬劳,其酬劳按上级纪委监察派驻制度的规定发放,只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像工程监理那样,有其独立的办案权和处分权,但企业有严重违纪情况未发现、未查处将追究其责任。加强对派驻人员的督察,防止分工专管制度走样变形,防止派驻人员行为异化或被企业俘虏。

2.3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纪检监察介入制度,实行巡视检查制度

企业产权制度的特殊性决定了其重大问题的决策不能完全由企业领导掌控,企业外的监控必不可少,必须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纪检监察介入制度,以打破内部人控制格局,防止决策权的滥用和权力私化。另外,还要实行巡视检查制度,由纪检监察组成巡视组,对企业各所属公司、单位部门及派外人员,尤其是营销人员等进行巡视,并采取不定期突击检查和不定期个人收入审计,对中级以上的管理人员和重点要害岗位的管理人员严格实行离任经济审计。

结语

纪检监察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中最重要的是要进行反腐倡廉建设,将反腐倡廉工作全面彻底地进行。通过建立完善的一套整体的领导体制机制,来组建专门的,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败的机构,从而能进一步加强和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这对于提升纪检监察部门的管理力度和地位,都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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