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是法院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法院经费支出相当一部分用于固定资产的购置,为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质效,为执法办案提供坚实的保障,高新区法院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固定资产管理策略,更新管理思想,完善管理方法,改进管理手段,把以物为中心的管理转移到以人为中心的管理上来,资产管理的效能不断提升。
一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制订高新区法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思路,规范资产采购、管理、维修、报废等流程。在每个部门团队设立一名兼职资产管理员,明确部门负责人、使用人和资产管理员职责,全院各类资产实现了定人、定位、定责,大幅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效率。
二是强化资产清查盘点。在引入第三方开展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法院内部每半年进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先由部门开展自查,再进行全院核查,将检查结果与部门资产统计表和个人资产登记卡进行比对,对移位、损坏、遗失等情况迅速采取措施处置,确保资产盘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是规范资产处置利用。建立完善的维修及内部报废流程,所在部门申报后,由院资产管理员会同相关技术人员现场核验后提出维修或报废意见,再按要求进行处置,充分挖掘固定资产潜在价值,减少不必要的浪费。此外,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统筹利用好闲置或空置资产,发挥其最大的功能价值,避免造成资产损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