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遵循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立足辖区金融企业高度聚集的地域特点,在内蒙古自治区率先开展金融检察工作,专门成立金融检察工作站、建立内蒙古自治区首家金融安全教育防范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召开服务金融企业发展工作座谈会、与辖区各大银行签订相关机制、完善情况通报、实现信息共享,为金融业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全力打造金融检察工作青山样本。
坚持重拳出击,让金融犯罪无处藏身
保持打击金融犯罪高压态势,依法惩治危害金融安全犯罪,有效保障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工作开展以来,共办理涉金融犯罪案件346件556人。同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追赃挽损、释法说理作为工作重点。针对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涉案人数多、受损群众多、易发生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及时制定工作预案,认真开展释法说理,采取现场答疑、第三方接访、公开听证等不同方式说明案件审查结果并阐明理由,打消被害群众顾虑,争取理解认同,将法理讲明、讲透,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切身的获得感。
立足民事检察职能,护航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
包头市某银行与周某、张某债权纠纷执行一案中,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以未查询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银行通过金融检察工作站申请执行监督后,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受理、立案、调查,在发现被执行人名下仍有可供执行财产后,向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该案已恢复执行,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找准检察职能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的结合点,以专业化办案和精准的法律服务全力以赴做好金融检察工作。依法受理、审查金融领域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充分运用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方式监督法院依法裁判,支持金融机构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跟踪起诉案件进展情况,对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的诉讼、执行活动进行监督。金融检察工作开展以来,共办理金融领域民事行政检察案件298件,涉及资金上亿元。
以民事检察业务为切入口,建立民事金融检察法律监督模型。重点围绕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审判程序、执行活动中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置监督点,对涉及银行案件进行监督。同时,通过研判发现银行发放贷款不规范等问题,督促监管部门加强监管,促进金融健康发展。共获取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裁定数据6206条,通过模型筛查出问题线索1031条,已将问题线索进行归类、整理、核查,目前成案6件,向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6件,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均已采纳。
强化法律监督,牢牢守住金融安全底线
内蒙古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37名客户签订虚假《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为客户出具虚假装修首付款收据,帮助骗取银行“家装专向分期付款”,在贷款额度生效后,再通过公司POS机套现,为37名客户套取现金,至案发时给银行造成损失190余万元。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在该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银行贷款、审批、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贷后资金监管缺失等问题,在包头市青山区范围内多家银行进行走访,并对近年来办理的与银行资金安全有关的骗取贷款罪等案件进行梳理,系统摸排金融监管方面和银行业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与银行业协会以及辖区内银行召开联系会议,针对相关专业问题开展充分交流和讨论。同时,经金融检察专业办案组研究,向金融监管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提出全面加强监管、抓实风险防控、督促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机制、强化金融领域普法宣传教育等5项整改意见。收到检察建议后金融监管部门高度重视,针对检察建议书切实采取了深化综合整治排除、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管控等一系列工作措施,积极落实整改,提升各机构及所属人员合规意识及风险防范意识。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聚焦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认真分析案件办理中反映的金融监管问题,助力完善金融治理体系,堵塞金融行业监管漏洞,工作开展以来,共向金融监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3份,与辖区内各金融机构召开各类联席会议18次,为维护金融领域安全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能动履职,立体防护,服务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坚持立体防护,织密金融检察线上线下防护网。构建集金融安全教育防范基地、检校教育实践基地、公共关系中心为一体的金融安全立体防护平台,切实强化金融犯罪预防教育和金融安全警示教育。
建立内蒙古自治区首家智能化、多功能化金融安全教育防范基地,通过身临其境的视频展示、形象生动的案例以及感染力极强的地面互动环节,打造金融从业人员学习教育阵地和群众法治意识普法教育阵地。基地建成以来累计接待各类学习教育16000余人次,给受教育者敲响了防范金融风险的警钟。加强检校共建,与内蒙古科技大学等大中院校联合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并建立教育实践基地。充分发挥检校双方优势,在学术交流、人才培育、警示教育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推动和谐法治校园建设,借助高校“智库”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持。邀请学生担任基地讲解员为同学们进行讲解,通过鲜活案例展示,告诫学生要时刻保持清醒,远离不良“校园贷”、“套路贷”,保护好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同时,充分发挥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共关系中心的线上教育引导作用,灵活运用“两微一端”,对各类典型案例进行披露和曝光,宣传防范各类金融骗局小知识,主动向社会公众提示风险,提高社会公众对金融违法犯罪的识别能力。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刘宇晨)